(资料图)
今年来,黎平县税务局以“三措施”推进乡村振兴工作,确保为民办实事、帮扶有成效。
加强领导,健全组织,及时调整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。根据人事变动,及时调整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相关工作职责,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、州委、县委的乡村振兴决策部署,及时跟进黎平县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部署落实,合理制定扶贫帮扶措施,切实做到领导到位、责任到位、投入到位、措施到位。
认真落实驻村干部待遇要求。高标准落实县委组织部有关驻村干部待遇的要求,重新为驻村第一书记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、每月按照2000元/人/月的标准拨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补贴、每年定期组织驻村干部开展身体健康检查,按月及时拨付驻村干部工作经费,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。
充分压实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。县局共选派4名第一书记脱产驻龙额镇亚罕、平金、古邦、归养等4个村开展“乡村振兴”帮扶工作。他们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、县局党委和龙额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,坚持长期吃、住在村,落实好各项帮扶工作任务,在帮助抓好帮扶村党员队伍建设、全力防范化解乡村安全风险、持续推动疫情防控政策落实、积极推动乡村建设和环境治理、紧盯看牢返贫致贫风险和着力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,实施了卓有成效的帮扶。(作者 张锡琼 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)
